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约谈会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06-24

      6月24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约谈会。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八项”举措》的规定,对今年发生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的攀枝花市安全监管局、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园区、广元市安全监管局、旺苍县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和发生事故的攀枝花天亿化工公司、旺苍天森煤化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会议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健主持,陈晓军巡视员,局办公室、法规处、纪检监察室、安全监管三处、省执法监察总队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攀枝花市、广元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认真吸取“3.1”、“5.2”事故教训,查找两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及如何抓好两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的情况汇报;对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3.1”事故和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5.2”事故原因和教训进行了分析;省安全监管局暗访组通报了对攀枝花市、广元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暗访情况。陈晓军对发生事故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刘健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刘健指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牢固树立四个方面的意识: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三是树立“依法依规”办企业意识;四是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监管部门一要认真履职尽责;二要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三要加强暗查暗访工作;四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五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刘健强调,广元市对天森煤化公司“5.2”事故要按照省安办较大事故挂牌督办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对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建议由攀枝花市安全监管局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希望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要求增强信心,认真做好下一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