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11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发布人:秘书处 发布日期:11-25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6”爆炸火灾事故

2011年11月6日,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气体分馏装置脱乙烷塔顶回流罐由于硫化氢应力腐蚀造成筒体封头产生微裂纹,微裂纹不断扩展,致使罐体封头在焊缝附近热影响区发生微小破裂后进而整体断裂,发生物理爆炸,罐内介质(乙烷与丙烷的液态混合物)大量泄漏,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


广东省罗定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11•25”火灾事故

2008年11月25日,广东省罗定市榃滨镇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周边1公里内所有人员紧急疏散。

事故直接原因:公司萜烯树脂车间一聚合反应釜冷却盘管出水管法兰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泄漏,泄漏的冷却水与反应釜内的催化剂三氯化铝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的氯化氢气体引发冲料,导致松节油、甲苯、三氯化铝等混合物大量外泄,遇到一楼包装车间、锅炉车间等非防爆区域火源,被引燃并迅速回燃,引起树脂生产及包装车间内可燃气体爆燃,造成整个萜烯树脂生产车间发生大火。


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28”爆燃事故

2007年11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浙江菱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脱酸甩盘釜发生燃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公司亚磷酸二甲脂车间当班操作工没有及时发现DCS控制系统显示甲醇进料系统故障和发出的警告信号,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甲醇自动进料系统发生故障后中断甲醇进料2小时40分钟,造成另一反应物三氯化磷进料过多,过量三氯化磷经反应釜进入粗酯受器并与粗酯中残留的甲醇发生反应,产生大量气体(氯化氢、氯甲烷)和反应热,导致粗酯受器盖子被炸飞,冲出的大量气体遇到爆炸产生的火星以及大量的三氯化磷遇水,继而引发后续的爆炸和燃烧。爆炸和燃烧产生大量的刺激性气体,造成现场操作工在逃生过程中窒息。


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

2018年11月28日,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21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盛华化工公司聚氯乙烯车间的1#氯乙烯气柜长期未按规定检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向厂区外扩散,遇火源发生爆燃。


中国石油吉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并引发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为6908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汽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产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失效,空气吸入系统,因摩擦静电,导致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