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21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03-08

各会员单位: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章程》,2018年5月9日协会第一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会费收缴办法》,凡入会的团体会员单位须按相应标准交纳团体会员会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副会长/监事长单位  年度会费    10000

监事单位           年度会费    8000元

理事单位           年度会费    5000元

一般会员单位       年度会费    3000元

请接到通知后,按此标准将2021年度会费汇至危化协会账户。协会将在收到会费后开具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按照《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川财非〔2018〕4号)要求,2019年底前所有省级单位全面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是省民政厅提供的财务票据,目前已不再使用纸质票据。会费缴纳后请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提供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接收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查询方式详见附件。

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街支行

银行账号:119889207132

二、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洪  程领

联系电话:028-84421846  84456298

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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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回执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单间/标间
(无需住宿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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