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
关于交纳2023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章程》,2018年5月9日协会第一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会费收缴办法》,凡入会的团体会员单位须按相应标准交纳团体会员会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副会长/监事长单位 年度会费 10000元
监事单位 年度会费 8000元
理事单位 年度会费 5000元
一般会员单位 年度会费 3000元
请接到通知后,按此标准将2023年度会费汇至危化协会账户。协会将在收到会费后开具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按照《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川财非〔2018〕4号)要求,2019年底前所有省级单位全面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是省民政厅提供的财务票据,目前已不再使用纸质票据。会费缴纳后请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提供电子邮箱地址,以便接收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的查询方式详见附件。
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街支行
银行账号:119889207132
二、联系方式
会员服务部:涂园 028-84474406 18109045956
感谢贵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支持。
特此通知。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协会
2023年5月16日
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
http://pjcy.mof.gov.cn/#/home
输入电子票据信息后即可查看电子票据(开票单位提供的电子票据上有对应信息)